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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博茨瓦纳使馆
申办公证、认证须知
( 自二 OO 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)
一、 本馆仅受理旅居在博茨瓦纳的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。
二、 本馆受理的公证事项有:出生公证、亲属关系公证、婚姻状况公证、学历公证、经历公证、生存(或健在)公证、死亡公证、继承公证、委托公证、部分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、部分文件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。
三、 申请人办理公证,须本人亲自来我馆,填写公证申请表,在我馆官员面前在事先写好的文件上签字。公证的事实必须是真实的、合法的。公证内容必须具体,文字表达准确, 不能涂改。
四、 申请人须携带有效的本人护照、居留证、工作证。
五、 公证费标准:
种类 |
收费 |
| 民事类 |
111.00 普拉 |
| 商事财产类 |
219.00 普拉 |
| 证书类 |
219.00 普拉 |
| 生存类 |
29.00 普拉 |
| 翻译 |
58.00 普拉 / 100 字,每加 50 字加 29.00 普拉 |
六、 办公室对外接待(受理及发放)公证时间为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。办证时间为四个工作日。如需提前取件,须提出理由并交纳加急费。( 注意:送件时需当场付费拿收据,日后凭收据取件)
七、 急件收费标准:
加急:下一个对外办公日取件 124.00 普拉
特急:当日取件 182.00 普拉
八、 因博现无法定公证、认证机关,我馆暂不办理认证业务。
驻博茨瓦纳使馆颁发护照等证件
收费标准
二 OO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
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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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 |
| 外交、公务护照颁发或换发 |
110普拉 |
| 外交、公务护照遗失后补发 |
219普拉 |
| 因公普通护照颁发或换发 |
146普拉 |
| 因公普通护照遗失后补发 |
292普拉 |
| 因私普通护照颁发或换发 |
219普拉 |
| 因私普通护照遗失后补发 |
511普拉 |
| 因私普通护照第二次遗失后补发 |
1095普拉 |
| 护照延期、加注、加页(初因私外) |
73普拉 |
| 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颁发 |
73普拉 |
| 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遗失后补发 |
146普拉 |
| 二年多次有效旅行证颁发 |
146普拉 |
| 二年多次有效旅行证遗失后补发 |
292普拉 |
| 非正常换、补护照 |
584/876普拉 |
以上各项(除补照外)至少需四个工作日,旅行证、因私护照延期加注可办急件。
联系电话 :352209 5800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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